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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CPA-稅法-上課講義練習題解答ch13 |
2012/8/21 上午 11: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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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13個人所得稅
----P7----
應納稅所得額=(10000-3500-555)÷(1-20%)=7431.25(元)
應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7431.25-3500)×%-=(元)
----P8----
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確定『適用稅率』 :5000+150000÷(12月×5年)-3500=4000元→10%,105
2.計算應納稅額:[(5000+150000)-3500]×10%-105=15045元
張五當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15045元。
----P24----
應納稅所得-承包利潤150000-上繳承包費30000-(2000×8+3500×4)=90000
前8個月:(90000×35%-6750) ÷12×8=16500
前4個月:(90000×30%-9750) ÷12×4=5750
16500+5750=22250
----P27----
1. 蔡南歌手
屬於同一事項連續取得收入,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應納稅額
=(1000×4-800)×20%+1000×5×(1-20%)×20%
=640+800=1440(元)
2010CTA- 根據個人所得稅相關規定,下列收入中,按‘勞務報酬所得”納稅的是( A )
----P29----
答案:B,同一作品先在報刊上連載,然後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報刊上連載的,應視為兩次稿酬所得徵稅。即連載作為一次,出版作為另一次。同一作品在報刊上連載取得收入的,以連載完成後取得的所有收入合併為一次,計征個人所得稅。所以,連載個稅=300×110×(1-20%)×20%×(1-30%)=3696(元)。
C,個稅=300×30×(1-20%)×20%×(1-30%)=1008(元)
----P40----
2009CPA-.我國公民張先生
轉讓房屋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30-100-13.8-3)×20%=22.64(元)
2011CPA-張某因工作調動於2010年8月將一套80m2的唯一家庭住房出售…
答案:ABC,自2010年1月1日起,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個人因工作調動或改善居住條件而轉讓原自用住房,經向稅務機關申報核准,凡居住滿5年或5年以上的,免予徵收土地增值稅(2011教材刪除)。個人轉讓自用達5年以上並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P41----
2011CPA
(1)應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350000-70000)×20%=56000(元)
(2)著作權拍賣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0000×(1-20%)×20%=8000(元)
(3)書法作品拍賣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350000-200000)×20%=30000(元)
(4)講課費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30000×(1-20%)×30%-2000=5200(元)
(5)銷售股票淨盈利和取得的股票紅利共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000×50%×20%=200(元)
(6)發票中獎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000×20%=200(元)
----P44----
1. 歌星王可
答案:A,王大同應納稅所得=50000×(1-20%)=40000元,
捐贈的扣除限額=40000×30%=12000元,實際捐贈14000大於12000元,因此只可扣12000,王可應納稅額=(40000-12000)×30%-2000=6400元
2.王大明2011年取得兩次所得
答案:CDE,個人所得(不含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用於資助的,可以全額從下月下次或當年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而不能從本月或本次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第一次收入應納的個人所得稅=20000×(1-20%)×20%=3200(元)
第二次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15000×(1-20%)-6000]×20%=1200(元)
----P44----
2009CPA-.一次性獎金:
答案:BDE ,15000÷12=1250→10%,25
15000×10%-25=1475
工資收入:(4000-2000) ×10%-25=175
兼職收入:(3000-800) ×20%=440,1475+175+440=2090
----P52----
MARK為外籍專家
【解析】該外籍專家境內居住不滿90天,僅就其境內工作期間境內支付的部分納稅。
對在中國境內、境外機構同時擔任職務或僅在境外機構任職的境內無住所個人,計算其境內工作期間時,對其入境、離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內外的當日,均按半天計算為在華實際工作天數。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因此股息所得10000元免稅。該外籍專家5月份合計應納稅額=[(20000+10000-4800)×25%-1375]×20000÷30000×24.5÷31=2594.89(元)
2010CPA-下列關於個人所得稅的表述中,正確的有(ACD )
【解析】連續或累計在中國境內居住不超過90天的非居民納稅人,其所取得的中國境內所得並由境內支付的部分納稅;居民納稅人是指中國境內有住所,或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所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且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滿365天的個人,屬於居民納稅人。
----P53----
(1)答案:C
JUDY在中國居住時間屬於90天~1年的情形,
應納稅額=(當月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當月境內工作天數÷當月天數
外籍個人取得非現金形式的住房補貼和伙食補貼是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現金形式的住房補貼和伙食補貼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併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中納稅;出差補貼和語音培訓費用免徵個人所得稅。
11月份工資薪金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當月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當月境內工作天數÷當月天數
=〔(5000+6000+2000-4800)×20%-555〕×19.5÷30=705.25(元)
(2) 答案:A
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因此股息所得10000元免稅。
(3)答案:A
捐贈的扣除限額=40000×(1-20%)×30%=9600(元)
稿酬所得應繳納稅額=[40000×(1-20%)-9600]×20%×(1-30%)=3136(元)
----P55----
1.[(25000+15000)-4800]×25%-1375=7425
2.
門面房(店面)出租
2008年不適用居民出租房屋供他人自用10%的優惠稅率
7月:(4000-800-800)×20%=480
8月: (4000-400-800)×20%=560←→(4000-400)×(1-20%)×20%=576
(4000-800)×20%=640
9~12月:640×4=2560
480+560+2560=3600←→480+576+2560=3616
3.A.探親費收入 B.住房補貼收入 C.紅利收入
4.約翰在中國境內5月份實際工作:4.5+5.5=10天
5. [30000×(1-20%) -10000]×20%=2800
6.7425×12+3600+2800=95500
----P58----
JOHN為外籍高管
分析:該外籍高管為在華居住不超過90天的情況
應納稅額=(當月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當月境內支付工資÷當月境內外支付工資總額)
=[(8000+10000-4800)×25%-1055]×8000÷(8000+10000)
=1459.25(元)
----P60----
2011年5月份
根據規定,老王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1.確定適用稅率:80000元÷25個月=3200元,(3200-2000)=1200元
→適用稅率應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
2.老王2011年5月份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80000÷25-2000)×10%-25] ×25=2375元
----P61----
1.2010年,A企業雇員章某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取得退職費收入100000
由於80000÷10000=8次﹥6次。應按照6次進行劃分。
應交納個人所得稅[(80000÷6-2000)×20%-375]×6=11,350(元)
2.A企業雇員章某2008年2月29日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章某在本企業工作年限9年,領取經濟補償金87500元
答案:B
超過上年平均工資三倍以上的部分
=87500-10000×3=57500(元);折合月工資收入=57500÷9=6388.89(元)
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 57500÷9 -1600)×15%-125]×9=5340(元)
領取工資收入應繳個人所得稅=(3500-1600)×10%-25=165(元)
合計應納的個人所得稅=5340+165=5505(元)
----P66----
A上市公司的員工,公司2008年實行雇員股票期權計畫。
答案:D,應繳納個人所得稅=[80000×(8-3)÷8個月×30%-3375]×8個月=93000
----P72----
李大同任職公司於2006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並分配給員工限售股
分析:B,納稅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實的限售股原值憑證的,不能準確計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稅務機關一律按限售股轉訃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稅費。應納所得稅=40000×(1-15%)×20%=6800(元)。
----P83----
2010CPA-
(1)應納個人所得稅=(3800-800-800)×10%+(3800-400-800)×10%=480(元)
(2)取得的獨立董事津貼應按勞務報酬納稅。35000×(1-20%)×30%-2000=6400(元)
(3)個人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按50%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
18000×20%×50%=1800(元)
(4)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單獨計算個人所得稅。36000÷12=3000(元),適用15%的稅率,速算扣除數為125,36000×15%-125=5275(元)
(5)在甲國演講收入按照我國稅率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2000×(1-20%)×20%=1920(元),應補繳個人所得稅1920-1800=120(元)
在乙國取得專利轉讓收入按照我國稅率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60000×(1-20%)×20%=9600(元),由於在國外已經繳納12000元,不需要補繳個人所得稅。
(6)個人向玉樹地震災區捐贈和農村義務教育捐款,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中全額扣除。
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40000×(1-20%)-20000-8000)×20%=800(元)
(7)屬於同一事項連續取得收入的,以1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應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1200×4×(1-20%)×20%=768(元)
(8)轉讓境內上市公司的股票所得免個人所得稅,轉讓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所得按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轉讓境外的股票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180000×20%=36000(元)
(9)雇傭單位在支付工資、薪金時,按稅法規定減除費用,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 =(18000-2000)×20%-375=2825(元)
(10)派遣單位支付的工資、薪金不再減除費用,以支付金額直接確定適用稅率,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4500×15%-125=550(元)
(11)超過免稅標準的補償金為:115000-25000×3=40000(元),
40000÷8-2000=3000,適用15%的稅率,速算扣除數為125,
應納個人所得稅:(3000×15%-125)×8=2600(元)
----P92----
2008CPA-下列各項中,計算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的年所得時允許扣除的項目有( )
答案:ABC,商場購物取得的中獎所得應當按偶然所得徵稅。
2011CPA-下列個人應按稅法規定的期限自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有( )
答案:ABCD
2010CPA-下列關於個人所得稅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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