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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扶持新型顯示器件產業發展有關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 |
2017/10/27 下午 06:4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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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扶持新型顯示器件產業發展有關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關稅〔2016〕6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
經國務院批准,為繼續推動我國新型顯示器件產業的發展,支持產業升級優化,“十三五”期間繼續實施新型顯示器件以及上游原材料、零部件生產企業進口物資的稅收政策。現將有關內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新型顯示器件(包括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件、有機發光二極體顯示面板)生產企業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自用生產性(含研發用)原材料和消耗品,免征進口關稅,照章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進口建設淨化室所需國內尚無法提供(即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的配套系統以及維修進口生產設備所需零部件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二、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符合國內產業自主化發展規劃的彩色濾光膜、偏光片等屬於新型顯示器件產業上游的關鍵原材料、零部件的生產企業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自用生產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進口關稅。
三、為有效實施政策,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了《關於新型顯示器件及上游關鍵原材料、零部件生產企業進口物資稅收政策的暫行規定》(見附件)。
四、財政部會同相關部門制定新型顯示器件產業相關免稅進口商品清單,並將根據國內配套產業的發展情況進行適時調整。
請各單位遵照執行。
附件:關於新型顯示器件及上游關鍵原材料、零部件生產企業進口物資稅收政策的暫行規定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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