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富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洽訂場地說明 
            活動性質:僅提供各單位做為教育訓練、會議及演講活動之場所;若有特殊用途請事先告知,若活動未依規則舉辦時,本公司有權中止之。 
            教室使用資訊 
            一、說明 
            1.洽訂以即時填寫用登記表回傳本公司,且必須於洽訂場地日起三天內繳交場地訂金(訂金為場租費用的一半),得以確認場地契約成立。場租餘款須當月結清,當兩間機關或團體預定同時段同場地時,由優先繳交訂金者使用(場地開放期間若遇颱風、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以台北市政府公告是否停止上班為主)  
            2.因故無法使用場地時,須於「使用日期」十天前通知本公司,若十天內取消使用場地,可彈性順延一次(三個月),但本訂金保留不退還,若使用前三天內臨時取消,須繳交場租費全部費用的50%。 
            3.使用場地請勿逾時,以免妨礙下時段活動進行;若欲延長時間,須在下一時段無機關或團體預借的情況下始可延長。 
            4.場租地點:台北市衡陽路36號11樓之8(財經大樓)  
            洽詢專線:23897550#803楊小姐 
            本處地址:台北市愛國西路9號4樓之5 
            二、使用需知 
            1.本會僅提供場地出租,請承租者自行佈置會場,佈置會場可提前半小時進入 
            2.不當使用而損壞設備,須設價賠償,白板禁止張貼 
            3.桌椅搬動請負責回復原狀,使用完畢,請將所有物品歸回原位,並做好垃圾分類,整齊放置於固定場所。 
            4.器材租用時,請先行申請,用畢後經工作人員確認無毀損即行歸還,若有損毀應照價賠償。 
            5.請於租借時間內按時歸還場地。若超過半小時則以續租一小時計算。 
            三、教學設備 
            ※新型超高亮度投影機及投影機專用布幕  
            ※低反光磁性白板及專用白板筆及無雜訊講師專用無線麥克風 
            ※筆記型電腦 
            ※高級攝影機 
            四、免費提供之服務項目  
            1全區空調裝置及燈光 
            2.白板筆、一般擴音設備、茶水及紙杯 
            五、場租說明 
            租金/時段(未稅) 
            
              
                項目   | 
                容納人數   | 
                使用時段   | 
                費用(新台幣)  | 
                說明   | 
               
              
                一般教室  | 
                45人   | 
                A時段  
                  B時段  
                  C時段   | 
                單場2000元   | 
                A時段: 8:00-12:00 
                  B時段:13:00-17:00 
                C時段:8:00-21:00  | 
               
              
                單場2000元   | 
               
              
                單場2400元   | 
               
              
                投影機  | 
                   | 
                   | 
                單場800元   | 
                   | 
               
              
                攝影機   | 
                   | 
                   | 
                單場1000元   | 
                包含轉錄成DVD  | 
               
              
                備註: 
                  週六及週日全天所有場租加收10% 
                  週六及週日晚上不提供場租服務  
                  自備便當者酌收場租清潔費10% 
                自備點心者酌收場租清潔費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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